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通知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張政〔2014〕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屬各單位:
《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實施辦法
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體係,保障廣大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職工醫保在全市範圍內實行政策標準、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經辦流程、信息係統"五統一"。
第四條 職工醫保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職工醫保水平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三)職工醫保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四)職工醫保基金統收統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餘;
(五)職工醫保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管理、分級經辦、一卡結算。
第五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職工醫保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工醫保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市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經辦市本級職工醫保業務,並對縣(區)職工醫保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經辦本轄區內職工醫保業務。
第二章職工醫保費的繳納
第六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均應參加職工醫保。
靈活就業人員按照有關參保辦法可以個人繳費方式參加職工醫保。
第七條 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6.5%繳納,職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繳納。退休人員本人不繳納職工醫保費,但對單位內退休人員超過在職職工15%的,其超出部分,單位要以退休金總額為基數繳納職工醫保費。
gongzizongehuotuixiujinzongediyushangnianduquanshichengzhendanweizaigangzhigongpingjungongzide,anshangnianduquanshichengzhendanweizaigangzhigongpingjungongzihedingjiaofeijishu。jiaofeijishuzuigaoweishangnianduquanshichengzhendanweizaigangzhigongpingjungongzide300%。工資總額或退休金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項目為準。
第八條 按an規gui定ding參can加jia各ge項xiang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並bing按an時shi足zu額e繳jiao納na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費fei的de企qi業ye,可ke自zi主zhu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建jian立li補bu充chong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企qi業ye可ke在zai按an規gui定ding參can加jia當dang地di職zhi工gong醫yi保bao的de基ji礎chu上shang,建jian立li補bu充chong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用yong於yu對dui職zhi工gong醫yi保bao支zhi付fu以yi外wai的de由you職zhi工gong個ge人ren負fu擔dan的de醫yi藥yao費fei用yong的de適shi當dang補bu助zhu,減jian輕qing參can保bao職zhi工gong的de醫yi藥yao費fei負fu擔dan。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企業可直接從成本中列支,不再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企(qi)業(ye)補(bu)充(chong)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辦(ban)法(fa)應(ying)與(yu)當(dang)地(di)職(zhi)工(gong)醫(yi)保(bao)製(zhi)度(du)相(xiang)銜(xian)接(jie)。企(qi)業(ye)補(bu)充(chong)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由(you)企(qi)業(ye)或(huo)行(xing)業(ye)集(ji)中(zhong)使(shi)用(yong)和(he)管(guan)理(li),單(dan)獨(du)建(jian)賬(zhang),單(dan)獨(du)管(guan)理(li),用(yong)於(yu)本(ben)企(qi)業(ye)個(ge)人(ren)負(fu)擔(dan)較(jiao)重(zhong)職(zhi)工(gong)和(he)退(tui)休(xiu)人(ren)員(yuan)的(de)醫(yi)藥(yao)費(fei)補(bu)助(zhu),不(bu)得(de)劃(hua)入(ru)職(zhi)工(gong)醫(yi)保(bao)個(ge)人(ren)賬(zhang)戶(hu),也(ye)不(bu)得(de)另(ling)行(xing)建(jian)立(li)個(ge)人(ren)賬(zhang)戶(hu)或(huo)變(bian)相(xiang)用(yong)於(yu)職(zhi)工(gong)其(qi)他(ta)方(fang)麵(mian)的(de)開(kai)支(zhi)。
企業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要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管理的監督和財務監管,防止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
第九條 用人單位撤消或合並、兼並、轉讓、租賃、承包時,接收或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原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醫療保險責任,及時繳納職工醫保費。
第十條 破產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有關規定,優先償付欠繳的職工醫保費,並為退休人員以我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6.5%的比例和每年5.5%的遞增幅度計算,一次性繳足10年的職工醫保費後終身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第十一條 新建單位應在取得營業執照或獲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醫保登記;用人單位應從錄用人員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醫保手續;用人單位發生人員辭退、死亡等變動的,應自變動之日起3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有部分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可按本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總額的4.5%繳納職工醫保費,個人不繳費,隻建立統籌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yongrendanweibixuyumeiyueershiriqianzuejiaonadangyuedezhigongyibaofei,budetuoqianhejufu。yongrendanweiweianshizuejiaonazhigongyibaofeiyongde,youzhengfeijigouzelingxianqijiaonahuozhebuzu,bingziqianjiaozhiriqi,anrijiashouwanfenzhiwudezhinajin。
第十四條 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因yin資zi金jin周zhou轉zhuan暫zan時shi發fa生sheng困kun難nan,確que實shi無wu法fa按an時shi足zu額e繳jiao納na職zhi工gong醫yi保bao費fei的de,可ke以yi申shen請qing辦ban理li緩huan繳jiao手shou續xu,緩huan繳jiao報bao告gao經jing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批pi準zhun並bing與yu經jing辦ban機ji構gou簽qian訂ding緩huan繳jiao合he同tong後hou,方fang可ke緩huan繳jiao。緩huan繳jiao期qi不bu得de超chao過guo一yi個ge月yue。緩huan繳jiao期qi滿man後h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及ji職zhi工gong應ying如ru數shu補bu繳jiao職zhi工gong醫yi保bao費fei及ji利li息xi。
yongrendanweiyinbukekanglizaochengshengchanjingyingchuxianyanzhongkunnande,jingshijirenminzhengfuyiliaobaoxianxingzhengbumenpizhunhou,keyizanhuanjiaonayidingqixiandezhigongyibaofei,qixianyibanbuchaoguobannian。zanhuanjiaofeiqijian,mianshouzhinajin。daoqihou,yongrendanweiyingdangjiaonaxiangyingdezhigongyibaofei。
第十五條 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和he職zhi工gong按an時shi足zu額e繳jiao納na職zhi工gong醫yi保bao費fei的de,從cong次ci月yue起qi享xiang受shou職zhi工gong醫yi保bao待dai遇y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和he職zhi工gong未wei按an規gui定ding繳jiao納na職zhi工gong醫yi保bao費fei的de,從cong次ci月yue起qi暫zan停ting該gai單dan位wei參can保bao人ren員yuan享xiang受shou統tong籌chou基ji金jin的de待dai遇yu,暫zan停ting期qi間jian所suo發fa生sheng的de醫yi療liao費fei用yong,由you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負fu責ze。
已參加職工醫保的單位中未參保、斷保職工,參保或續保時,從連續繳費的第7個月起開始享受職工醫保統籌待遇。
第十六條 凡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單位和個人(含退休人員)都必須同時參加職工大額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0元。
第三章職工醫保基金的配置和管理
第十七條 職工醫保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構成。
(一)個人賬戶的配置
1.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2.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職工醫保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以單位按規定申報的本人職工醫保繳費基數作為劃入個人賬戶基數,按參保人員年齡分段記入個人賬戶。
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按3.3%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其他退休人員按2.8%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45周歲(含)至退休年齡(含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的職工按0.7%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45周歲以下的職工按0.4%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3.參保人員實足年齡的確定,依據檔案記載,以上年度12月31 日年齡計算值為準,年初一次性核定。當年內其個人賬戶記入比例不作變動,在下年度核定時統一調整。
4.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於每月單位申報繳費前對上月已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核定一次,未核定前仍按在職職工的規定繳費。
5.個人賬戶實行獨立核算。個人賬戶的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三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險財政專戶的沉澱資金,比照三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並不低於該檔次利率水平。
gerenzhanghubenjinhelixiguizhigonggerensuoyou,bingzaiguidingdefanweineishiyong。gerenzhanghuchaozhibubu,jieyuguncun,keyijiezhuanshiyong,yekeyijicheng。canbaorenyuanzhuanwangtongchouquwaijiuyeshi,gerenzhanghujieyuesuitongzhuanyihuobianxianhoutuigeibenren。
參保人員有權隨時查詢個人賬戶資金情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和幫助。
6.辦理了異地安置手續的人員的個人賬戶基金可用於核銷本人的醫療費,也可按本人意願每年提取一次。
(二)統籌基金的構成
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醫保費,除按上述規定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外,剩餘部分全部記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統籌基金的計息辦法與個人賬戶基金計息辦法一致,利息並入統籌基金。
第十八條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開核算、分別管理、互hu不bu擠ji占zhan的de方fang式shi運yun行xing。職zhi工gong醫yi保bao基ji金jin實shi行xing財cai政zheng專zhuan戶hu管guan理li,專zhuan款kuan專zhuan用yong,不bu得de擠ji占zhan挪nuo用yong,也ye不bu能neng用yong於yu平ping衡heng財cai政zheng預yu算suan。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經jing辦ban機ji構gou要yao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基ji金jin預yu決jue算suan製zhi度du、財務會計製度和內部審計製度。
第十九條 建立職工醫保基金監督機製。職工醫保基金的收支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工會、醫療機構和用人單位等代表參加的職工醫保基金監督組織,定期聽取職工醫保基金收支運行及管理情況的彙報,實施社會監督。
第四章職工醫保待遇
第二十條 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職工醫保待遇。
第二十一條 個人賬戶基金的支付範圍:允許支付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的個人自付部分費用;允許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所需國家和省規定經營的各類藥品、醫療器械(器具) 〔(食)藥監械、管械準字號〕、計劃生育用品、保健品(國家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健字號)、消毒用品(*衛消*字號)、中草藥個具(原枝、原具)等。
第二十二條 統籌基金支付範圍:canbaorenyuanzaidingdianyiliaojigoufashengdefuhezhigongyibaoguiding,chaoguoqifubiaozhunyishangzuigaozhifuxianeyixiadezhuyuanfeihemenzhenteshubingzhongdeyiliaofei。qifubiaozhunyuanzeshangkongzhizaibenshishangnianduchengzhendanweizaigangzhigongnianpingjungongzide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達到本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以上。
(一)起付標準
年內初次住院的,一級醫療機構300元,二級醫療機構500元,三級醫療機構800元,轉外地1000元;年內多次住院的起付標準依次降低10%(但最低不得低於300元)。
(二)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參can保bao人ren員yuan每mei次ci住zhu院yuan符fu合he規gui定ding的de醫yi療liao費fei用yong超chao過guo起qi付fu標biao準zhun以yi上shang,最zui高gao支zhi付fu限xian額e以yi下xia的de費fei用yong和he門men診zhen特te殊shu病bing種zhong的de醫yi療liao費fei,按an就jiu診zhen醫yi療liao機ji構gou等deng級ji確que定ding支zhi付fu比bi例li。具ju體ti為wei:一級醫療機構90%,二級醫療機構85%,三級醫療機構80%,經批準轉外地醫療機構75%。未評定級別的醫療機構,參照標準相同的醫療機構的級別執行。
(三)最高支付限額根據繳費年限計算
1.我市職工醫保製度建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以及轉業和退伍軍人的軍齡,視同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職工醫保製度建立後,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的年限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
2.繳納職工醫保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才能享受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一個年度內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含門診特殊病)為6萬元。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低於上述規定的,每少一年最高支付限額減少1000元,最多減少10000元。
4.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可通過職工大額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和社會救助等途徑解決。
(四)退休人員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與在職職工相同,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就診醫療機構比照在職職工增加3個百分點。
(五)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期間(包括特殊病門診期間)使用《河北省醫療保險服務項目規範及服務價格目錄》(以下簡稱《診療目錄》)中所列職工醫保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自付15%,剩餘部分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期間(包括特殊病門診期間)根據病情使用《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中"乙類藥品"時,其國產藥品先由個人自付10%,進口藥品先由個人自付20%,剩餘部分再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無效死亡發生的門診費用按住院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
(八)canbaorenyuanzhuanwaizhuyuanqijianfashengdeyuzhuyuanjibingyouguandejizhenqiangjiuliuguanfeiyongyuzhuyuanfeiyongyibingyoutongchoujijinanguidingzhifu。canbaorenyuanzhuanwaizhuyuanhouqizaizhuanruyiyuanfashengdemenzhenfang、化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九)參保人員外出在異地急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轉外地醫療機構有關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 一次性貴重醫用材料最高限價管理、門診特殊病種管理、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管理等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製定。
第二十四條 canbaorenyuandangnianfashengdechaoguozhigongyibaotongchoujijinzuigaozhifuxianeyishang,fuhezhigongyibaoyongyao,zhenliaofanweiheyiliaofuwusheshibiaozhundeyiliaofeiyong,youzhigongdaeyiliaobaoxianan90%理賠,一個年度最高理賠限額為30萬元。參保人員意外傷害死亡賠付3萬元。
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具體製定。
第二十五條 參保人員職工醫保關係發生轉移時,應當按規定辦理醫保關係轉移手續,轉移接續辦法和業務經辦規程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職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五)應當從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
(六)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 職工醫保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其管理辦法按河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驗收合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應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定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規範管理,確保質量。
對違反協議規定的,按協議規定追究違約責任或取消定點資格。
第二十八條 承辦職工醫保服務業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要規範醫、藥服務行為,搞好優質服務,保證醫療和藥品質量。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有效治療",並將所開藥品及所做的各類檢查、治療在規定的病曆上記錄。協助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控製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減少衛生資源浪費。
第二十九條 承辦職工醫保服務業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要嚴格執行《診療目錄》、《藥品目錄》的規定,如果提供超出職工醫保規定範圍的服務項目、標準、新技術、新項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有權拒付其費用。
第三十條 參保人員可持社會保障卡(醫保卡)到我市任何一家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
第三十一條 參保人員因病情確需轉市外住院治療的,須向就醫地最高級別的醫療機構(含二級以上專科醫院)tichuzhuanyuanshenqing,baojiuyidiyiliaobaoxianjingbanjigoupizhun。zhuanwaizhuyuanyiliaofeiyongdebaoxiao,yiliaobaoxianjingbanjigoucongpizhunzhirikaishijisuan,weijingpizhunzixingzhuanyuanzhiliaode,feiyongzili。
第六章費用結算管理
第三十二條 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的結算實行"總額控製,結構調整,綜合考核,超支分擔"的辦法。
第三十三條 參保人員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包括門診特殊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月直接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參保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第三十四條 參保人員持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由就醫地或購藥地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按月結算。
第三十五條 參保人員因急診、急(ji)救(jiu)在(zai)非(fei)定(ding)點(dian)醫(yi)療(liao)機(ji)構(gou)或(huo)經(jing)我(wo)市(shi)各(ge)級(ji)醫(yi)保(bao)經(jing)辦(ban)機(ji)構(gou)審(shen)批(pi)轉(zhuan)往(wang)統(tong)籌(chou)區(qu)以(yi)外(wai)醫(yi)療(liao)機(ji)構(gou)住(zhu)院(yuan)治(zhi)療(liao)不(bu)能(neng)實(shi)現(xian)即(ji)時(shi)結(jie)算(suan)的(de),出(chu)院(yuan)後(hou),按(an)屬(shu)地(di)原(yuan)則(ze)持(chi)相(xiang)關(guan)資(zi)料(liao)到(dao)參(can)保(bao)地(di)醫(yi)保(bao)經(jing)辦(ban)機(ji)構(gou)辦(ban)理(li)報(bao)銷(xiao)手(shou)續(xu)。
第三十六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結算費用時,預留不超過10%的服務質量保證金,待年終考核後於次年3月底前足額撥付應支付的部分。
第三十七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上級要求和我市實際,會同有關部門製定相關的醫療費用結算管理辦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參保登記的;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未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醫保費的承擔相應責任,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定點醫療機構、定(ding)點(dian)零(ling)售(shou)藥(yao)店(dian)及(ji)其(q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違(wei)反(fan)規(gui)定(ding),造(zao)成(cheng)醫(yi)保(bao)基(ji)金(jin)損(sun)失(shi)的(de),由(you)醫(yi)保(bao)經(jing)辦(ban)機(ji)構(gou)追(zhui)回(hui)其(qi)從(cong)職(zhi)工(gong)醫(yi)保(bao)基(ji)金(jin)中(zhong)獲(huo)取(qu)的(de)費(fei)用(yong),視(shi)情(qing)節(jie)輕(qing)重(zhong)暫(zan)停(ting)醫(yi)保(bao)服(fu)務(wu)、解除醫保服務協議,追究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取消定點資格。
第四十條 參保人員以欺詐、偽(wei)造(zao)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或(huo)者(zhe)其(qi)他(ta)手(shou)段(duan)騙(pian)取(qu)職(zhi)工(gong)醫(yi)保(bao)待(dai)遇(yu)的(de),由(you)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責(ze)令(ling)退(tui)回(hui)騙(pian)取(qu)的(de)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金(jin),處(chu)騙(pian)取(qu)金(jin)額(e)二(er)倍(bei)以(yi)上(shang)五(wu)倍(bei)以(yi)下(xia)的(de)罰(fa)款(kuan)。
第四十一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職工醫保基金管理規定,給職工醫保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 違反職工醫保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職工醫保費率及待遇標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職工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及國
家、省有關政策適時提出調整意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方案(試行)》的通知(張政〔2000〕22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張政〔2000〕23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五個文件的通知(張政〔2001〕12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張政〔2001〕14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張政〔2001〕15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張政〔2002〕3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方案(試行)〉和〈張家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實施辦法(試行)修改意見〉》的通知(張政〔2002〕16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通知(張政〔2003〕14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我市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調整意見》的通知(政辦字〔2005〕73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市本級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調整意見》的通知(張政辦〔2006〕4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市本級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收費標準的通知(政辦字〔2008〕181號)同時廢止。
多保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