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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條款和費率的批複

來源:360百科

法規頒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條款和費率的批複

金融保險

保監產險〔2010〕1288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0-11-5[1]

法規內容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條款和費率的批複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條款和費率的批複

(保監產險〔2010〕1288號)

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批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一年期)等產品的請示》(安邦發〔2010〕173號)收悉。經審核,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一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二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三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四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五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六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七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八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九年期)、安邦共贏投資型綜合保險(十年期)十個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二、上述十個保險產品的總體銷售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

三、上述保險產品銷售期限自批複之日起兩年,到期停止銷售。

四、你公司在上述產品經營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我會有關規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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