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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來源:360百科

文件信息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1993年7月6 日勞動部〔1993〕117號發布)

文件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項製度"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勞(lao)動(dong)部(bu)負(fu)責(ze)製(zhi)定(ding)企(qi)業(ye)職(zhi)工(gong)和(he)機(ji)關(guan)事(shi)業(ye)單(dan)位(we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製(zhi)工(gong)人(r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管(guan)理(li)的(de)各(ge)項(xiang)製(zhi)度(du)和(he)政(zheng)策(ce),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全(quan)國(guo)基(ji)金(jin)管(guan)理(li)情(qing)況(kuang)。地(di)方(fang)各(ge)級(ji)勞(lao)動(dong)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負(fu)責(ze)製(zhi)定(ding)本(ben)地(di)區(qu)基(ji)金(jin)管(guan)理(li)製(zhi)度(du)的(de)實(shi)施(shi)辦(ban)法(fa),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本(ben)地(di)區(qu)基(ji)金(jin)管(guan)理(li)情(qing)況(kuang)。

第三條 勞lao動dong部bu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負fu責ze全quan國guo基ji金jin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指zhi導dao地di方fang各ge級ji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的de基ji金jin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地di方fang各ge級ji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負fu責ze本ben地di區qu的de基ji金jin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經jing國guo務wu院yuan批pi準zhun實shi行xing係xi統tong統tong籌chou部bu門men的de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負fu責ze本ben部bu門men、總公司的直屬國有企業基金管理工作。

第四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本規定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章 基金的征集

第五條 基金的來源

(一)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

(三)職工自願繳納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

(四)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五)基金存款利息;

(六)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

(七)財政給予的補貼;

(八)勞動合同製職工基金轉移的收入;

(九)其它收入。

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根據支付養老保險費用的實際需要和企業、職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逐步實行企業全部職工按統一比例籌集。基金應留有部分積累,積累率為工資總額的3%,以後隨著經濟發展再逐步調整。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企業的管理費用中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

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同口徑)的2%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一部分,並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企業和職工必須同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才能計算職工繳費年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第八條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企業根據自身能力為本企業職工建立。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職工個人自願參加。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準GB11643-89)記入職工個人帳戶。

第九條 jingjikunnandeqiyequewujiaonajibenyanglaobaoxianfeinenglishi,zaiguidingdejiaofeiqijian,keshenqingbanlijibenyanglaobaoxianfeidehuanjiaoshouxu,jingpizhunhouzhixing。huanjiaodejutibanfa,ansheng、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參(can)加(jia)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的(de)企(qi)業(ye),因(yin)破(po)產(chan)或(huo)關(guan)停(ting)等(deng)原(yuan)因(yin)無(wu)法(fa)繼(ji)續(xu)履(lv)行(xing)繳(jiao)納(na)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費(fei)義(yi)務(wu)時(shi),應(ying)按(an)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在(zai)清(qing)算(suan)企(qi)業(ye)財(cai)產(chan)中(zhong),優(you)先(xian)向(xiang)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清(qing)償(chang)欠(qian)繳(jiao)的(de)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費(fei)和(he)一(yi)次(ci)性(xing)撥(bo)付(fu)該(gai)企(qi)業(ye)離(li)退(tui)休(xiu)人(ren)員(yuan)的(de)離(li)退(tui)休(xiu)費(fei)用(yong)。一(yi)次(ci)性(xing)撥(bo)付(fu)離(li)退(tui)休(xiu)費(fei)用(yong)的(de)具(ju)體(ti)數(shu)額(e),按(an)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 基金的支付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統籌項目,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統籌的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支付養老保險費用。未列入統籌項目的其他養老保險費用,仍按現行規定的標準由原單位支付,不得在基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 buchongyanglaobaoxianjijinhezhigonggerenchuxuxingyanglaobaoxianjijinguizhigonggerensuoyou,shehuibaoxianguanlijigouzaizhigongtuixiushiyicixingyuyizhifu。zhigongzaituixiuqiansiwangshi,kean《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其合法繼承人。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

第十三條 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國家給予的財政補貼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企qi業ye補bu充chong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費fei和he個ge人ren儲chu蓄xu性xing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費fei,轉zhuan入ru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在zai銀yin行xing開kai設she的de補bu充chong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專zhuan戶hu,實shi行xing專zhuan項xiang儲chu存cun,專zhuan款kuan專zhuan用yong。對dui存cun入ru銀yin行xing的de基ji金jin按an照zhao人ren民min銀yin行xing規gui定ding的de同tong期qi城cheng鄉xiang居ju民min儲chu蓄xu利li率lv計ji息xi,所suo得de利li息xi分fen別bie並bing入ru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 對到期的基金銀行存款和用基金購買的債券,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及時辦理轉存或兌付。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根據本地基金月平均全額結算收入數額,從基金中留足1-15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周轉金。

第十六條 凡fan跨kua地di區qu流liu動dong的de新xin招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製zhi職zhi工gong,轉zhuan出chu與yu轉zhuan入ru地di的de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應ying予yu以yi辦ban理li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的de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按an照zhao轉zhuan出chu地di區qu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規gui定ding的de繳jiao納na標biao準zhun(不扣管理費,不計利息)轉移。新招勞動合同製職工轉移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十七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內部審計等基金管理的各項製度,編製基金年度收支和管理服務費預、決算,報當地人民政府在預算中列收列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製的基金和管理服務費收支的預、計算和會計報表、統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勞動部。

第十八條 gejishehuibaoxianguanlijigoukegenjugongzuoshijixuyaohejieyuedeyuanzecongjibenyanglaobaoxianjijinzhongtiquguanlifuwufei,jutidetiqubiliyoudangdilaodongbumentichu,jingtongjicaizhengbumenshenhe,baoyanglaobaoxianjijinweiyuanhuipizhun。guanlifuwufeizhuyaoyongyurenyuanjingfei、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車輛購置費、房屋基建修繕費、退(tui)休(xiu)人(ren)員(yuan)管(guan)理(li)活(huo)動(dong)經(jing)費(fei)和(he)其(qi)他(ta)必(bi)需(xu)開(kai)支(zhi)的(de)費(fei)用(yong)。管(guan)理(li)服(fu)務(wu)費(fei)的(de)使(shi)用(yong),要(yao)符(fu)合(he)國(guo)家(jia)的(de)財(cai)經(jing)政(zheng)策(ce)和(he)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必(bi)須(xu)先(xian)提(ti)後(hou)支(zhi)。管(guan)理(li)服(fu)務(wu)費(fei)年(nian)度(du)收(shou)支(zhi)預(yu)算(suan)一(yi)經(jing)批(pi)準(zhun),要(yao)嚴(yan)格(ge)執(zhi)行(xing),如(ru)遇(yu)特(te)殊(shu)情(qing)況(kuang)需(xu)要(yao)調(tiao)整(zheng)時(shi),應(ying)按(an)規(gui)定(ding)程(cheng)序(xu)報(bao)批(pi)。

第十九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有權稽核參加統籌單位的有關帳目、報表、企業工資總額、離退休費用和在職職工、退休人員花名冊、核準計提基金的各個基數以及應支付的離退休費用。

第五章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條 gejishehuibaoxianguanlijigouduilinianguncunjieyudeyanglaobaoxianjijin,zaibaozhenggexianglituixiufeiyongzhengchangkaizhiliugeyuedexuyao,bingliuzubiyaodezhouzhuanjindeqingkuangxia,anzhaoanquanyouxiaodeyuanze,keyunyongyibufenjieyujijinzengzhi。jijinzengzhisuohuodedechunshouyibujishuifei。jijinzengzhibufenyingquanbuzhuanrujijin,buzhunnuozuotayong。

第二十一條 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

(一)購買國庫券及國家銀行發行的債券;

(二)委托國家銀行、國家信托投資公司放款。

第二十二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不得經辦放款業務,不得經商、辦企業和購買各種股票,也不得為各經濟活動作經濟擔保。

第六章 基金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三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管理服務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內部審計。

第二十四條 設立社會保險基金監事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企業代表、職zhi工gong代dai表biao和he退tui休xiu人ren員yuan代dai表biao組zu成cheng,負fu責ze對dui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管guan理li和he管guan理li服fu務wu費fei使shi用yong情qing況kuang的de監jian督du與yu檢jian查zha。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向xiang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基ji金jin委wei員yuan會hui彙hui報bao基ji金jin管guan理li情qing況kuang必bi須xu事shi前qian聽ting取qu監jian事shi會hui意yi見jian。

第二十五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監察機關和工會對養老保險基金以及管理服務費的監督檢查,提供有關帳目和原始憑證等資料。

第七章 罰則

第二十六條 單位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應按日加收應繳數額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位繳納的滯納金在該單位自有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七條 單位和職工弄虛作假,少數、不繳、拒(ju)繳(jiao)基(ji)本(ben)養(yang)老(lao)保(bao)險(xian)費(fei),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應(ying)以(yi)書(shu)麵(mian)形(xing)式(shi)責(ze)令(ling)其(qi)限(xian)期(qi)補(bu)繳(jiao)。對(dui)逾(yu)期(qi)仍(reng)不(bu)繳(jiao)納(na)的(de)單(dan)位(wei),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可(ke)申(shen)請(qing)人(ren)民(min)法(fa)院(yuan)強(qiang)製(zhi)執(zhi)行(xing)。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以非法手段領取養老保險費用的,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違反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未按時、足額支付養老保險費用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