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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買什麼保險好?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

來源:360百科

簡介

為規範人身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健康發展,製定本標準。

單證管理

(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意外險")保單(包括保險憑證,下同)應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設計、tongyibianmaguanli。yiwaixianzhizhibaodanyingyoubaoxiangongsizonggongsihuojingshouquandeshengjifengongsiyinzhi。baoxiangongsibudeshouquanbaoxianzhongjiejigouhuogerenyinzhijuyoubaodanxingzhidebaoxianxinxidan、保障告知卡等單證。

(二)保險公司應建立單證管理係統,及時準確記錄意外險紙質保單印製、發放、領取、使用、核銷、留存等環節的詳細信息。

(三)保險公司應要求保險中介機構建立單證管理係統或台賬,及時完整記錄意外險保單領取、使用、作廢、回銷的詳細情況。保險公司應對保險中介機構單證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出單管理

(一)保險公司及保險代理人(經紀人)銷售意外險,應實現係統聯網電腦出單,禁止手工出單或脫機打印。保單應當載明下列信息: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產品名稱、投保人姓名或名稱、被保險人姓名、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免責條款提示、銷售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和保單查詢方式。

(二)yiwaixianchudanxitongyingyuhexinyewuxitongshishiduijie,baodanxinxineirongyingdangshishiwanzhengjiluzaibaoxiangongsihexinyewuxitong。jihuozhuceshibaodanzaijihuozhuceshiyingyaoqiushurutoubaorenjibeibaoxianrenshenfenxinxi,jihuozhuceshibaodanxinxiyingdangjinrugongsihexinyewuxitong。

(三)意外險出單係統應與單證管理係統無縫對接,相互勾稽校驗意外險保單類型、編碼和狀態。

(四)保險公司應加強運用信息技術對意外險出單係統進行管理,防止未授權保險中介機構使用出單端口出單。

銷售管理

(一)保險公司委托保險中介機構銷售意外險的,應確保保險中介機構在單證管理、出單管理和銷售行為等方麵符合本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要求保險中介機構不得將意外險產品作為從事傳銷、非法集資等活動的工具。

(二)保險公司不得委托不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中介機構或個人銷售意外險產品;也不得委托經營區域外的保險中介機構或個人銷售意外險產品。保險公司應當要求保險中介機構不得通過其子公司、分fen支zhi機ji構gou在zai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經jing營ying區qu域yu外wai銷xiao售shou意yi外wai險xian產chan品pin,也ye不bu得de將jiang保bao險xian業ye務wu代dai理li權quan轉zhuan讓rang給gei其qi他ta不bu具ju有you合he法fa資zi格ge機ji構gou或huo個ge人ren。中zhong國guo保bao監jian會hui對dui網wang絡luo銷xiao售shou、電話銷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保險公司應在激活注冊式意外險產品上標明激活注冊方式,並明確提示消費者保險責任在激活注冊後才開始。

(四)保險公司及保險代理人(經紀人)銷售標有固定麵額的意外險產品時,應按標示的保費金額進行銷售。

(五)意外險產品不得捆綁在非保險類商品或服務上向不特定公眾銷售或變相銷售。

財務管理

(一)保險公司應實現財務係統與核心業務係統無縫對接,真實準確完整記錄有關意外險收支情況。

(二)保險公司應按保單上標示的保費金額確認保費收入,不得衝減保費抵扣傭金,以淨保費入賬。

(三)保險公司應按照財務製度據實列支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的傭金,不得向不具有合法資格的機構和個人支付傭金,不得向沒有發生代理(經紀)業務的機構支付傭金,不得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資金。

查詢服務

(一)保險公司應為客戶提供電話和互聯網兩種方式的意外險保單信息查詢服務。自2010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簽發保單或客戶注冊激活保單後,客戶可通過保單上標明的客服電話即時查詢保單信息,並最遲可在2日後通過公司網站自助查詢保單信息。保單信息查詢服務應當至少保留至保險責任結束後一個月。

(二)各保險公司總公司應在其門戶網站的醒目位置設置意外險保單信息查詢欄目。

(三)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各產品特點設置不同的查詢內容和查詢界麵,但至少應當提供下列信息:保險產品名稱、保單號碼、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期間、銷售單位。

(四)保險公司提供保單查詢服務時,應注意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隱私。

產品管理

(一)意外險產品應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管理,統一向中國保監會備案。

(二)保險公司開發的激活注冊式意外險產品的保險期間應不少於7天,保險責任開始時間應在激活注冊之後。

其他

(一)除特別說明外,本標準所稱保險公司均指保險公司總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二)本標準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