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內容簡介
1987年7月,地委、行署決定成立張掖地區社會勞動保險局,縣級建製,事業單位,與地區勞動服務公司合署辦公,一套機構,兩塊牌子。
1989年4月,張掖地區編製委員會研究決定建立地區職業技術培訓中心。與地區社會勞動保險局、地區勞動服務公司三塊牌子,一套人馬。
2000年5月,地委、行署決定撤消地區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局,將其職能、編製、人員、業務整體並入地區社會勞動保險局。
2002年7月,撤地建市後,根據市委、市政府決定,撤銷張掖地區社會勞動保險局,設立張掖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為正縣級建製事業單位,隸屬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2007年7月,張掖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被甘肅省實施公務員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2011年9月經張掖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對張掖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由按險種設置變為按工作流程設置:保留辦公室和信息科,將原有的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統籌科、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科、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統籌科、失業保險基金統籌科、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社會保險稽核科和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科調整為綜合業務科、參保登記科、繳費核定科、賬戶管理科、養老待遇科、醫療待遇科、財務統計科、稽核內審科,增設社會保障卡管理科。目前,張掖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共有內設科室11個,編製44名,實有正式在編人員42人。
主要職責
張掖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編製全市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
(二)承辦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農村社會保險的預決算和各種報表的編製工作;
(三)承辦市直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繳費核定工作;
(四)承辦市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征繳工作;
(五)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管理、記賬、對帳工作;
(六)負責全市和市直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審核、發放工作;
(七)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
(九)負責管理和規範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醫療服務,審核報銷市直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和慢性病門診補助;
(十)負責縣區社保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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