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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須要交的嗎?

關於續保時保險公司提出更改責任的問題

關於續保時保險公司提出更改責任的問題
時間:2009-07-27
評論者的頭像 卡門的葉子 時間:2009-08-05
很簡單你買的是沒有保證續保條款的醫療保險產品,如果有保證續保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醫療保險的購買前提是健康的身體,當你身體不健康的時候保險公司當然會有其他的要求.比如加費、排除責任、拒保,要不然所有人都生病後才買保險了.

目前平安公司的住院醫療保險是一開始就有保證續保的.所有貴一點也是正常了.
評論者的頭像 昆重帥師 時間:2009-07-27
對於你疑問,我隻能告訴你,短期險(附加的這種)沒有“保證續保”的話,那麼等下一年再次續保的時候,主動權在保險公司這邊,保險公司如果認定被保險人身體狀況不符合規定了,就可以采取剔責(某些情況不保了,你的就是這樣)、加費(增加保費,但是保險責任不變)、拒保(直接認為被保險人健康很糟糕,保險公司賠不起)

這個呢是保險業務員沒有盡責的表現,當然了,換句話說,如果當初你知道有這一點的話,恐怕你也會重新考慮是否參保了

簡單點說,這是這個保險產品決定的,這個產品沒有保證續保,所以續保
評論者的頭像 gaden8123 時間:2009-07-27
首先一點:第一次住院,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第二一點:是否能夠確定是普遍性的頻發疾病?
第三一點:附加條款中是否明確寫明此項免責?

如果可以確定,保險公司醫療保險不能作為免責條款。
否則就是保險公司為降低理賠率而出台了霸王條款。
這個問題可以再2009年10月1日《新保險法》實施後得到改善。
《新保險法》第十九條增加了一項內容,格式條款中“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排除投保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權利”的係列條款是
評論者的頭像 wangxininsure 時間:2009-07-27
中德安聯的住院醫療保險,就可以5年保證續保,一些慢性病治愈可能要花費1,2年甚至更久的時間,這樣就充分保證了客戶的利益。
評論者的頭像 因和果理所當然 時間:2009-07-27
對(dui)於(yu)消(xiao)費(fei)者(zhe)而(er)言(yan),確(que)實(shi)很(hen)難(nan)接(jie)受(shou),但(dan)這(zhe)就(jiu)是(shi)國(guo)內(nei)健(jian)康(kang)保(bao)險(xian)目(mu)前(qian)的(de)普(pu)遍(bian)現(xian)象(xiang),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在(zai)保(bao)監(jian)會(hui)報(bao)批(pi)的(de)條(tiao)款(kuan)都(dou)是(shi)一(yi)樣(yang)的(de),作(zuo)為(wei)消(xiao)費(fei)者(zhe)隻(zhi)有(you)無(wu)條(tiao)件(jian)接(jie)受(shou)。
補充:
不存在爭議--09年10月1日後新保險法會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