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癌為什麼不屬於重大疾病?
【原位癌】
你聽說過原位癌嗎?
在這個談癌色變的社會裏,
很多人購買一份重疾險,
就是為了抵禦來自癌症的威脅。
然而有朋友在檢查出“原位癌”後,
去找保險公司理賠,
卻得到了這樣的回複:

在驚訝之餘更多的是憤怒,
認為保險公司欺騙了自己。

其實真的是這樣嗎?
那“原位癌”究竟又是什麼來頭?
為什麼所有重疾險都把它排除在責任之外呢?
今天多保魚就為大家科普,
這個身為癌症,
但是所有重疾險都不賠付的。

首先關於“原位癌”
我們先看看百度百科是怎麼說的:

這個解釋實在是太硬核了。
相信大家也是看的一頭霧水。
沒關係,咱們舉個簡單的例子來形容原位癌:
我們都知道,
香蕉放久了會生黑斑,
然而這個黑斑隻能停留在表皮部分。
撥開皮,
裏麵的果肉還是完好無損的。

對於我們的身體來說:
原位癌
就相當於香蕉表皮的黑斑,
他隻長在 身體的表麵部分。
而不會侵害到身體內部組織,
比如 神經、血管、其他組織等。

用通俗的話解釋來說:
上皮的惡性腫瘤局限在了皮膚或粘膜內,
還沒有通過皮膚或者粘膜下麵的基底膜,
侵犯到真皮組織,
更沒有發生浸潤和轉移的狀態。

癌症之所以可怕,
是因為他會在身體內進行轉移,
一旦擴散以後,
很難完全控製,
具有很強的破壞性。

而原位癌雖然也屬於癌症的一種,
但在臨床上也被稱為0期癌。
(醫學上把癌症分為0-4期,
4期是最晚期,0期屬於初期)
對身體的破壞性很低。

發現罹患原位癌後,
隻需要做個切除手術就好了,
花費一般幾萬塊左右。
不會很高。

重大疾病保險保障的是病情嚴重,
花費高昂的疾病,
須符合三高一低,
“高死亡率、高發生率、高治療費用和低治愈率”
的標準才可以。
按這個條件來看,
原位癌不屬於“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
也是可以理解的。

雖然一直以來,原位癌都不在重疾賠付範圍內,
不過近幾年出現的重疾險,
都是可以照顧到類似於“原位癌”一類的疾病的。

這我們就必須到兩個詞——輕症和輕症豁免。
目前大多數重疾險都可以附帶輕症選項。
很多類似原位癌這種,
沒有發展到很嚴重程度的疾病,
會在輕症的責任範圍內。
如果患病,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賠付你。

小王投保一款附帶輕症的重疾險,
保額為30萬,合同規定輕症賠付基礎保額的30%。
假如小王罹患了原位癌,
那麼可以賠付30萬x0.3=9萬。
這些錢用來治療原位癌是富富有餘的,

另外,還有一些產品會帶有輕症豁免的設計。
也就是說:
在保障期間內,
如果罹患了輕症,
那麼往後的保費也不用再續交了。
並且重大疾病保障繼續有效。


這對於消費者來說,
是非常給力的設計了。
所以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
大家一定要關注是否有輕症和輕症豁免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以上也就是為啥重疾不賠付原位癌的原因啦。
各位看到這相信對原位癌也有了一定的認識。
那麼本期多保魚的分享就到這裏啦!
多保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