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定點醫院
基本簡介
醫(yi)療(liao)保(bao)險(xian)定(ding)點(dian)醫(yi)院(yuan)是(shi)指(zhi)社(she)保(bao)部(bu)門(men)公(gong)布(bu)所(suo)管(guan)轄(xia)區(qu)域(yu)內(nei)的(de)具(ju)有(you)社(she)保(bao)醫(yi)療(liao)資(zi)格(ge)的(de)醫(yi)院(yuan)名(ming)單(dan),參(can)保(bao)人(ren)根(gen)據(ju)所(suo)公(gong)布(bu)的(de)名(ming)單(dan),選(xuan)定(ding)自(zi)己(ji)就(jiu)醫(yi)的(de)醫(yi)院(yuan),然(ran)後(hou)社(she)保(bao)部(bu)門(men)審(shen)核(he)合(he)格(ge)後(hou),發(fa)給(gei)參(can)加(jia)醫(yi)保(bao)人(ren)員(yuan)醫(yi)保(bao)卡(ka),憑(ping)醫(yi)保(bao)卡(ka)到(dao)指(zhi)定(ding)的(de)醫(yi)院去就醫,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否則不能報銷醫療費。
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分為甲類醫院和乙類醫院.甲類醫院又分為一等,二等,三等。
一般情況下,醫保定點醫院每人可以選擇4個,其中包括1個必選的社區醫院。
主要分類
以新農村合作醫療為例:
Ⅰ類:鄉鎮衛生院及在鄉鎮(不含城關鎮)執業的一級醫療機構。
Ⅱ類:在縣城執業的二級以下(含二級)醫療機構和市轄區的區直醫療機構。2013年次均住院醫藥費用水平已經超過全省縣人民醫院平均水平的Ⅰ類醫院。[1]
Ⅲ類:在省轄市城區執業的二級以下(含二級)醫療機構和省屬二級醫療機構;被省衛生廳評定為“三級醫院”的縣級醫院;2013年次均住院醫藥費用水平已經超過全省市屬二級醫院平均水平的Ⅱ類醫院。
Ⅳ類:在省轄市城區執業的三級醫院(含省市屬三級醫院、社會辦三級醫院;含三級綜合和三級專科);2013年次均住院醫藥費用水平已經超過全省市屬三級醫院平均水平的Ⅲ類醫院。
Ⅴ類:被取消定點資格後重新獲得定點資格未滿一年的或被暫停定點資格後恢複定點資格未滿9個月的醫療機構;因違規違紀而受未涉定點資格的處罰未滿半年的定點醫療機構。Ⅴ類醫療機構在恢複正常類別之前,必須經省農合辦與市縣農合辦聯合現場檢查驗收。Ⅴ類醫療機構不宜開展即時結報。
報銷比例
一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
最低住院起付線為200元,最高起付線為400元
用統籌基金最高報銷90%,個人隻需支付10%
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
最低起付線達到了400元,最高起付線為800元
用統籌基金最高報銷85%,個人需支付15%
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
最低起付線達到了800元,最高起伏線為1600元
用統籌基金最高報銷80%,需個人支付20%
住院醫保計算公式
住院醫保計算公式(以1000元為例):
公式一:住院起付線+(1000-住院起付線)×個人支付比例=需個人自付費用
公式二:(1000-住院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統籌基金報銷的費用
溫馨提示:
住院醫療費用中,個人應承擔以下費用:
自費費用;
先自付費用(即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三個目錄範圍內,規定由參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費用);
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
共付段自付費用;
超過重大疾病醫療補助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
定點醫院
以北京為例:
2011年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A類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1、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2、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
3、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4、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5、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6、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7、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8、北京積水潭醫院
9、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2]
10、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
11、中日友好醫院
12、北京大學首鋼醫院
13、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
14、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15、北京世紀壇醫院(北京鐵路總醫院)
16、北京市健宮醫院
17、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醫院
18、北京市大興區人民醫院
19、北京市石景山醫院
查詢方式
可以登錄99健康網[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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